2021 年是“十四五”開局之年,江陰深化“放管服”改革優 化營商環境工作的總體要求是: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 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 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和《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江蘇省優化營商環 境條例》,全面落實國家、省、無錫市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優 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以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為導向,以 “南征北戰、東西互搏”戰略為引領,以經濟高質量發展為目標, 更好推進簡政放權改革、提升政務服務效能、優化資源要素保障、 加強法治誠信建設,全力打響“澄心辦·辦澄事”營商環境品牌, 為實現“十四五”良好開局、譜寫“強富美高”新江陰建設的現 代化新篇章提供有力保障。
一、深化簡政放權,營造更加便利的投資環境
1.精準做好行政權力事項的取消、下放和承接工作。做好 國務院、省政府、無錫市政府新一輪取消和下放事項的落實和銜 接。對公布取消的行政權力事項,要堅決及時停止審批。對承接 的行政權力事項,要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及時做好落實和銜接工 作。(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局及市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持續加大賦權力度。按照《關于全省開發區深化“放管 服”改革的實施意見》,推行開發區行使市級經濟管理權限,按照 “權責一致、能放盡放”的原則,聚焦市場準入、投資建設的全 鏈條審批權限精準賦予開發區。按照“就近辦”的原則,梳理一 批民生類高頻事項,下放鎮街園區,方便群眾就近辦理。(責任單 位:市行政審批局、市司法局、市委編辦,各鎮街園區)
3.優化項目審批服務。全面梳理產業、政府投資、房地產 三大類審批項目,優化流程、簡化材料、固化指南、強化服務, 建立專班服務機制,對重大產業項目和政府投資項目,推出“項 目管家”服務,開通綠色通道,做到申報材料最少、審批流程最 簡、辦事指南最細、項目服務最優。(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局)
4.推動“拿地即開工”常態化。繼續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 批制度改革,運用“多規合一”平臺統籌項目前期策劃生成,通 過專班服務強化前期輔導和技術服務,實現工業項目“拿地即開 工”常態化。企業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后,3 個工作日內獲得建設 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一次性繳 清土地出讓金和相關稅費的可同步申辦不動產權證。(責任單位: 市行政審批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建局)
5.推行施工圖審查改革。全面取消施工圖紙質圖紙,實現 電子化報批。推行施工圖“自審承諾制”,在告知承諾基礎上,加 強事中事后監管。逐步推行“無條件技術文件受理”制度,企業 僅需提供必要的圖紙等技術資料即可報審施工圖審查,最終實現 “拿地即開工”。(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行政審批局)
6.推行方案審查創新。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出具規劃條件(要點)后,市行政審批局提前介入對規劃設計方案進行預審,牽頭 組織設計方案聯合審查。加強部門聯動,建立勘察設計單位積分 考核制,將設計質量、責任意識、不良行為、審查一次性通過率 等納入考核,并向社會公示考核結果,優勝劣汰,提升設計市場 整體水平。(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局、市住建局)
7.實行規劃指標告知承諾審批。優化政府投資及社會投資 項目審批流程,市行政審批局對審批中耗時較長的規劃經濟技術 指標核算環節實行告知承諾制,依法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并通過強化核查在確保審批質量的前提下提速增效。(責任單位: 市行政審批局)
8.提高項目竣工驗收效率。擬訂工程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實 施辦法,推行預審預驗,前置服務,進一步優化驗收流程、簡化 驗收程序,提高項目竣工驗收效率和便利度。優化、整合建設工 程項目規劃竣工測繪、地籍測繪、房產測繪流程,推行工業項目 聯合測繪試點工作。對于驗收涉及的測量工作,實行“一次委托、 統一測繪、成果共享”。(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行政審批局)
9.持續推行區域評估。在全市各開發區推行由屬地政府統 一組織的對一定區域內土地勘測、礦產壓覆、地質災害、水土保 持、文物保護、洪水影響、地震安全及環境影響評價等事項實行 區域評估。區域評估成果由開發區管委會統一管理應用,供區內新項目免費使用。(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江 陰生態環境局、市水利局、市文體廣電旅游局、市住建局、市行 政審批局,有關開發區)
10.推行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在市場 準入、生產許可、項目投資、證明事項等領域,推行告知承諾制, 明確實行告知承諾制的事項范圍、適用對象、工作流程和監管措 施等。探索建立告知承諾事前信用預警,加強事前風險防控。(責 任單位:市司法局、市行政審批局、市發改委、市住建局、市市 場監管局)
11.探索“一業一證”改革。探索推進“一業一證”改革, 將一個行業準入涉及的多張許可證整合為一張,實現“一證準營”。 (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司法局及市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2.優化登記服務。依托“全鏈通”平臺全面推行企業登記、 公章刻制、申領發票和稅控設備、員工參保登記、公積金企業繳 存登記全流程網上辦理,實現開辦企業最快0.5個工作日內辦結, 實現全市范圍新辦企業印章免費刻制全覆蓋。(責任單位:市行政 審批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公安局、市稅務局、市人社局、市公積金中心)
13.推行“一照多址”改革。對無需前置審批的企業在住所 以外開展經營活動,屬于同一縣區級登記機關管轄范圍的,可免 于設立分支機構,申請增加經營場所登記即可,方便企業擴大經營規模。對需要前置審批的企業申請辦理“一照多址”,如許可證 件上已載明住所和經營場所的,可參照辦理。(責任單位:市行政 審批局、市市場監管局)
14.放寬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條件。對市、鎮人 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及其授權的部門指定的集中辦公或者住所托 管的場所,園區管理機構指定的集中辦公或者住所托管的場所, 類型企業受托管理的場所,推動實行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 集群登記申報制度。試點住所與經營場所分離登記。(責任單位: 市行政審批局、市市場監管局)
15.試行經營范圍全類登記制。進一步放寬經營范圍登記, 按照市場主體“法無禁止即可為”的原則,除法律、法規、國務 院決定、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等規定需要辦理許可經營以及禁止經 營的項目外,申請人取得營業執照后即可經營。(責任單位:市行 政審批局、市市場監管局)
16.提升注銷便利度。企業簡易注銷登記公告時間由 45 天 壓縮為 20 天,完善后續救濟渠道。實行法院裁定強制清算終結或 裁定宣告破產的企業辦理簡易注銷登記,無須經過公告程序。推 進部門間數據共享和業務協同,實現辦理進度和結果實時共享。 擴大簡易注銷范圍,推廣注銷線上辦理,優化稅務注銷等程序。 (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局、市工信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稅務 局、市人社局)
17.深化公共資源“不見面交易”建設。加快建設文件無紙化、標書在線傳、開標不見面、系統輔助評、結果快遞送、過程 全留痕的公共資源“不見面交易”體系,積極推進各類公共資源 交易全流程電子化,進一步擴大“不見面”交易覆蓋面,提升“不 見面”開標率。(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局)
18.深化“證照分離”改革。著力推進“照后減證”和簡化 審批,根據全省統一部署實現“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對所有 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實行分類改革。(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局、市 市場監管局、市司法局及市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鎮街 園區)
19.推進納稅服務智能化。推進智慧納稅服務一體化建設, 做好實體辦稅廳、市級特服號的轉型升級和征納互動平臺的深度 運用,為納稅人提供線上智能預約、智能引導和分流、智能審核 等服務。優化電子導辦、智能審核系統,利用新興技術提升線上 及線下服務水平,進一步縮短企業辦理時間。(責任單位:市稅 務局)
20.提升納稅便利度。簡化稅費優惠政策適用程序,利用大 數據技術甄別符合條件的納稅人、繳費人,精準推送優惠政策信 息。加強政策落實效應跟蹤,確保各類稅費優惠政策及時落實到 相關納稅人。擴大非接觸式服務范圍,推廣應用征納互動平臺、 增值稅電子發票公共服務平臺等線上辦稅一攬子項目,提供多元 化、零接觸、全景式的辦稅體驗。(責任單位:市稅務局)
21.推進跨區域一體化辦稅。嚴格落實長三角區域“最多跑一次”清單和長三角區域通辦事項辦理機制,使納稅人在長三角 區域內享受同一事項無差別受理、同標準辦理。實施跨區域涉稅 信用信息共享、納稅信用評價結果互認、納稅信用信息查詢、聯 合激勵措施共用,通過統一的納稅信用提醒服務向區域內納稅人 推送相關信息,引導信用修復,提升納稅人信用意識和稅法遵從 度。(責任單位:市稅務局及市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2.構建一體化的政務云。加快推動全市政務數據上云,依 托省、無錫市政務信息共享平臺,持續推進各類電子證照數據落 地,全力支撐“一件事”改革。開展政務數據治理工作,不斷推 進數據更新和問題數據糾錯,不斷加強數據的實時性、準確性和 權威性,有效提升數據質量,提升數據支撐保障能力。(責任單位: 市工信局)
23.建立數據資產目錄。進一步明確公共數據的開放屬性(無條件開放、有條件開放和不予開放),加快推進各類數據融合應用, 鼓勵社會深度挖掘和增值利用,引導多元化數據融合創新,營造 良好數據開放創新生態。(責任單位:市工信局)
24.深化改革提高企業通關效能。引導各類海關業務通過“單 一窗口”申報;推進“兩步申報”“兩段準入”改革,提升申報比 例至30%,在符合條件的監管作業場所開展進口貨物“船邊直提” 和出口貨物“抵港直裝”試點;靈活采取預約查驗、下廠查驗、 入庫查驗等方式,持續提升進出口貨物 4 小時查驗完成率。(責任 單位:江陰海關)
25.推動通關審核智能化。深化企業信用培育,圍繞地方產 業發展需要,在全市已有 16 家高級認證企業的基礎上再培育 2 家,實現集成電路產業龍頭企業 AEO 高級認證全覆蓋,為企業 通關提速減負;繼續推進原產地證書自助打印和“智能審核”,在 高新區海關辦事點新增自助打印終端,為企業獲取證書提供便捷。 (責任單位:江陰海關)
26.推動“智慧口岸”建設。推動監控指揮中心智能化升級 實體化運作,跨平臺整合系統資源,共享船、貨、人、單等監管 信息,提升“可看、可控、可指揮”應用能力;擴大應用領域, 將木質包裝企業和危包企業視頻監控接入指揮中心,探索遠程查 驗運用。(責任單位:江陰海關)
27.優化藥店開設審批。零售藥店只經營乙類非處方實行告 知承諾制,全面取消藥品零售企業籌建審批。取消對開辦藥店設 定的間距限制,支持藥品零售連鎖企業跨區域開設門店,促進零 售企業提升藥學服務能力,同步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責任單位: 市市場監管局)
二、深化放管結合,營造更加有序的市場環境
28.加強審管銜接。加強重點領域審管聯動,健全審管信息 共享和協同聯合監管機制。市級部門和屬地政府依托信息通道開 展事中事后監管工作,并實時傳輸監管信息,形成審管銜接“雙 回路”,實現涉企監管信息在市場主體名下的全歸集,強化審管信 息暢通和市場主體事中事后監管。(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局、市場監管局及市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鎮街園區)
29.深入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完善聯席會議制度, 擴大“雙隨機、一公開”聯合抽查范圍,建立完善的“抽查事項 清單”“檢查人員庫”和“檢查對象庫”。抽查結果通過國家企業 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依法及時向社會公開。將“雙隨機、一公開” 監管與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結合,減少對守法誠信企業檢查次 數。(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及市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30.深入推進“互聯網+監管”。依托省“互聯網+監管”系 統和省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加強“互聯網+監管”,規范系統監管 行為,減少人為干預。加強部分重點監管領域數據匯集,形成風 險預警線索推送、處置和反饋機制,提升監管智能化水平。(責任 單位:市行政審批局、市場監管局及市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 負責,各鎮街園區)
31.加強招投標項目的監管。緊盯招標公告、招標文件、資 格審查、開標評標定標、異議答復、招標投標情況書面報告、招 標代理等關鍵環節、載體,全面推行招標項目“雙隨機、一公開” 監管模式,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抽查檢查結果通過市政府門 戶網站及時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責任單位:市住建局、 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公用事業局, 各鎮街園區)
32.持續推進信用監管。嵌入信用監管治理,提高行業多個 領域綜合監管。開展信用監管試點示范,開展電信詐騙、環境治理等十九個失信行為專項聯合治理。常態化實施信用+金融、信 用+招投標、信用+稅務、信用+審批、信用+交通、信用+城管、 信用+社會治理、信用+生活等行業多領域全覆蓋綜合監管。(責 任單位:市發改委)
33.加強質量安全監管。重點突出疫苗配送、儲運、接種, 藥品流通使用環節質量安全監管。開展特種設備安全隱患排查整 治,在生產環節對有投訴舉報和涉嫌存在質量問題的生產單位實 施重點檢查,在使用環節對風險分析確定的重點設備使用單位實 施專項檢查。(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34.規范涉企中介行為。積極發揮網上“中介超市”便利效 用,從嚴把關、擇優推薦。行業主管部門探索建立中介評價機制, 引導市場良性運行,營造行業中介優勝劣汰的市場調節機制。開 展行政審批前置中介服務收費清理,全面規范中介收費行為。(責 任單位:市行政審批局、市市場監管局,各行業主管部門)
三、夯實基層基礎,營造更加優質的政務環境
35.公布市級層面行政權力事項清單。根據省標準化事項維 護要求,督促各部門及時做好事項認領及更新維護工作,并在江 蘇政務服務網向社會公布市級層面行政權力事項清單,暢通對外 公示的咨詢渠道、辦理渠道、申訴渠道。(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 局及市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36.提升“放管服”改革優勢。充分發揮好推進政府職能轉 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的統籌指導和督促落實作用,圍繞審批流程再優化、服務效能再提升、改革舉措再創新,推動各項 改革協同配套、整體推進。(責任單位:市政府推進政府職能轉變 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各成員單位)
37.就近快辦破解服務“中梗阻”。推動商事登記類審批事 項委托下放至鎮街園區,投資建設類審批事項委托下放至高新區 和臨港開發區,實現就近快辦。通過匯聚預約、取號、收件、受 理、辦結等數據,實時監測全市政務服務事項線上線下運行狀態。 (責任部門:市行政審批局,各鎮街園區)
38.開展賦權事項“回頭看”專項工作。對 2017-2020 年 市政府下放的權力事項落實情況進行摸排調研,對于承接不住、 效果不佳的事項分析查找原因,對確無下放必要的事項提請市政 府收回,督促市級指導部門加強對賦權事項的業務指導、培訓和 協調等工作,按照“三整合”改革要求,推動相關工作力量下沉。 (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局、市委編辦及市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 工負責,各鎮街園區)
39.提升基層下放事項承接能力。結合“回頭看”工作成果, 以“放得下、接得住”為原則,加強下放事項業務培訓,配優配 強窗口工作人員。建立常態化輔導機制,通過簽訂委托書、建立 項目會辦機制、開展現場業務指導等方式,全面提升鎮街園區下 放事項承接能力。(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局、市市場監管局、市 人社局、市醫保局及市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鎮街園區)
40.二手房過戶全鏈條業務向基層延伸。分東南西三個片區新增三個二手房過戶辦理點為群眾提供二手房過戶全鏈條服務, 實現二手房交易全流程一窗辦理。東片區以周莊鎮為中心,南片 區以徐霞客鎮為中心,西片區以臨港開發區為中心,下放稅務繳 稅、不動產面簽、二手房轉移及抵押等業務。(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行政審批局、市住建局、市稅務局,臨港開發區、 徐霞客鎮、周莊鎮)
41.提高不動產登記效能。擴大不動產登記銀行網申“線上 登記”覆蓋面。以江陰農商行為突破口,主動對接銀行等金融機 構,力爭在 2021 年底前在江陰多家金融機構設置“線上登記”便 民服務點。(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42.持續打響“澄事之窗”自助服務品牌。以群眾需求為導 向,將更多的便民事項納入“澄事之窗”一體機中。上線“澄事 之窗”微信服務號,推出政務服務“指尖辦”,加強宣傳和推廣工 作,提升群眾知曉度,提高使用率和辦件量。(責任單位:市行政 審批局,各鎮街園區)
43.編制標準化電子化辦事指南。對標省政務服務事項標準, 統一編制事項辦事指南,通過掃描二維碼公布事項所需的材料名 稱、辦理時限等內容。在全面梳理標準化事項清單的基礎上建成 辦事指南查詢系統,相關二維碼由市行政審批局統一制作并下發 到各鎮街園區,并全面推廣使用。(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局,各 鎮街園區)
44.全面實現“一門”服務和“一窗”改革。推進依申請六類權力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進駐各級政務服務大廳。加強政務服 務分中心一體化管理機制建設。持續深化鎮級政務大廳綜窗改革, 深入推廣徐霞客鎮和澄江街道綜窗改革經驗,按照“全科窗口” 模式科學布局前后臺,合理安排人員配置,加強內部業務培訓。 (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局,各鎮街園區)
45.打造村級“全科社工”。在村級便民服務中心全面推行 “全科社工”模式,推廣申港街道申興村一窗辦理經驗,將黨務、 政務等村級事項納入綜合窗口,實現“一崗專能”向“全科全能” 的轉變。(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局,各鎮街園區)
46.加快推進個人全生命周期“一件事”改革。制定一件事 改革推進方案,完成 10 個“一件事”(出生、入學、結婚、離婚、 初次就業、失業、人才引進、退休、軍人退役、身后事)改革, 線上通過政務服務網、最江陰等渠道開設“一件事”專欄,線下 在各級政務服務大廳設立“一件事”辦理專窗。(責任單位:市教 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衛生健康委、市退役軍人局、市行政審批局、市醫保局)
47.加快推進跨區域通辦。加快對接長三角“一網通辦”,推 進更多政務服務事項實現省內通辦、長三角“一網通辦”、跨省通 辦,開設政務服務網江陰旗艦店跨省通辦專區。通過“全程網辦” “異地代收代辦”“兩地聯辦”等服務舉措,深化跨區域辦理服務 模式。(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局及市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48.完善“好差評”評價機制。完善“好差評”閉環管理運行機制,實現“差評”和投訴問題的全流程跟蹤核實、督察整改 和反饋機制,確保“評價、反饋、整改、監督”全流程銜接。強 化“差評”核實整改和“好評”示范引領,實現聯動反饋、“差評” 核實整改、整改回訪“三個 100%”。(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局, 各鎮街園區)
49.深化市鎮村三級代辦服務機制。出臺《關于深化審批服 務代辦制的實施意見》,線上建設代辦服務平臺 2.0,全流程跟蹤 監督代辦實施進度,線下設立市鎮村三級代辦服務專窗,配優配 強代辦員隊伍,建立“一項目一專人”的專人跟蹤、限時辦結機 制。(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局,各鎮街園區)
50.提升數據共享應用能力。加快數據匯聚,建立高效的數 據共享協調機制,各部門業務系統全面向大數據共享交換平臺供 給數據,并以市大數據中心共享交換平臺為樞紐,對接市級政務 服務平臺,統一向省政務服務平臺供給政務數據。(責任單位: 市行政審批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管局及市各有關 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51.優化“12345”熱線企業服務功能。穩步推進“一企來” 企業服務熱線建設,做好企業訴求“接訴即辦”。集中梳理已出臺 涉企政策,完成知識庫更新,優化政策咨詢“即問即答”。設立“南 征北戰、東西互搏”投訴電話、電子郵箱,健全營商環境疑難工 單聯動處置機制。(責任單位:市城管局、市行政審批局)
52.夯實電子證照、電子印章、電子檔案應用。依托省、無錫市電子證照庫,統籌全市電子證照應用。按照國家標準將存量證 照、新增證照電子化,納入全市電子證照庫統一制作、匯聚和發放, 實現高頻應用場景的電子證照共享復用。提升電子印章、電子簽名 在各類政務服務事項中的應用度,減少紙質材料遞交。加強電子檔 案文件的生成、存儲、共享的技術支撐,保證電子檔案的真實性、 完整性,明確電子檔案效力,為網上政務服務提供支撐。(責任單 位:市行政審批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市場監管 局、市檔案史志館及市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53.創新限額以下招投標平臺不見面交易模式。做好對全市 建設工程招投標項目提供業務指導與服務,促進規范限額以下工 程項目招投標行為,在實現各鎮(街道)限額以下項目招標全流 程電子化的基礎上,探索限額以下“不見面交易”模式。(責任單 位:市行政審批局、市住建局,各鎮街園區)
54.推行實施限額以下投標保函。提高限額以下項目開評標 效率,積極調研鎮(街道)交易中心保證金繳納形式,通過探索、 引入投標保函、免收投標保證金、建立信用考評體系等舉措,替 代原有的保證金現金繳納方式,降低鎮(街道)交易中心開標壓 力,減輕投標企業資金負擔。(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局、市住建局,各鎮街園區)
四、優化要素保障,營造更加周到的創新創業環境
55.制定產業招商地圖。圍繞市委、市政府“依托長江經濟帶、 面向太湖科創灣、深度融入長三角”方略部署,從資源要素、產業導向、鼓勵政策、重點招商片區、用地標準控制、投資機會清 單等方面制定全市產業招商地圖,面向社會各界推介江陰、宣傳 江陰。(責任單位:市商務局、產業發展中心公司及市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56.抓好惠企政策兌現。依托政府門戶網站,梳理公布惠企 政策清單,根據企業需求精準推送政策。優化“最江陰”APP 服 務功能。大力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線上兌現”,通過信息共 享實現符合條件的企業免予申報、直接享受政策。對于政府專項 資金補貼、重點項目支持等確需企業申請的惠企政策,合理設置 并公開申請條件,簡化申報材料、辦事流程。邀請行業商會(協 會)等社會組織圍繞惠企政策申請流程、操作指南等開展政策解 讀,加快實現“一次申報、及時輔導、全程網辦、快速兌現”。(責 任單位:市發改委、市行政審批局、市稅務局、市人社局、市財 政局、市工商聯及市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57.編制 2021 年公共數據開放清單。加強公共數據資源管 理,建立動態公共數據開放目錄清單,統籌開展數據開放相關工作,保持數據的常態化更新,保障數據鮮活性,有序向社會開放 公共數據。(責任單位:市工信局)
58.提升科技創新顯示度。圍繞“資源統籌、開放共享、突出特色、集成服務”的理念,建設江陰市科技資源統籌服務中心、 產業技術研究院等公共服務平臺,構筑科技創新服務和資源共享 的“線上+線下”一站式平臺,推動線上服務、“不見面”審批等便捷服務。(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59.營造創新創業良好氛圍。加強策劃研究,提升活動內涵, 精心辦好第 31 屆江陰市科技節、江陰市第四屆科技創新創業大賽 等重大活動,講好江陰創新故事,營造創新更澎湃的濃厚氛圍。 依托“江陰科技課堂”培訓陣地,全年舉辦培訓 6 期,加大宣傳 力度,引導企業等各類創新主體用好用足扶持政策,充分調動企 業的創新積極性。(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60.深化鎮(街道)科創載體建設。修訂完善《江陰市科技 企業孵化器管理辦法》和《江陰市眾創空間管理辦法》。深度參與 鎮(街道)工業園區改造,按照“一鎮一園一產業”的總體目標, 采取“試點先行、分步推進”的原則,聚焦戰略性新興產業、未 來產業,在全市構建布局合理、主導產業鮮明、產城深度融合的 科創載體體系。支持龍頭型領軍型企業等多元主體建設孵化器。 年內,新增科創載體面積超 20 萬平方米。(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61.加強人才引育。制定實施更加精準的人才政策,全方位 升級“暨陽英才計劃”,加大獎補力度,對企業引進的頂尖人才團 隊、重大人才項目等實行“一企一策、一事一議”。加強與名院名 所名校的合作,實施集萃研究生聯合培養計劃。以南理工江陰校 區為重點,大力推進校企合作,讓更多優秀畢業生融入江陰、扎 根江陰。(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人社 局、市財政局、市工信局)
62.提升人才吸引力。充分發揮高層次人才一站式服務中心功能,編制人才服務責任清單。構建立體化金融支撐體系。搶抓 新一輪城市能級提升機遇,提升人才禮遇水平和人才服務效能,持續完善吸引高層次人才。對非公單位接收應屆高校畢業生,取 消由所在地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在就業協議書上簽章的環節。 (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衛生健康委)
63.深化人才評價制度改革。穩步推進職稱工作改革,落實 分類推進人才評價機制。深化技能人才評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 職業技能等級制度。(責任單位:市人社局)
64.創新人才服務方式。完善信息化管理平臺,實現技能人 才數據庫、重點項目及培訓機構管理、技工院校管理等信息平臺 互聯互通、高效便捷。深度利用“互聯網+”,方便供需雙方利用 “云平臺”進行精準對接。圍繞新職業、新業態開發項目制培訓, 全面實施企業新型學徒制。全年開展補貼性職業培訓 1.8 萬人以 上。(責任單位:市人社局)
65.加大就業服務保障。支持經備案的用人單位和社會組織, 開展社會化技能等級評價。推進流動人員人事檔案信息互聯,加 快推行“一點存檔、多點服務”。進一步加強就業監測平臺建設。 探索適當擴大工傷保險覆蓋范圍。把靈活就業、共享用工崗位信 息納入公共就業服務范圍。設立較為完備的調解組織,探索設立 仲裁派出庭。健全勞動力市場調解與仲裁銜接機制。(責任單位: 市人社局、市教育局)
66.提升醫療保障水平。全面做實基本醫保和生育保險市級 統籌,合理提升保障待遇。繼續實行醫保階段性降費政策,職工 基本醫保單位繳費比例從 8%降至 7%,職工補充醫療保險單位繳 費比例從 1%降至 0.6%。進一步完善兩定機構協議管理,簡化優 化辦事流程。落實醫保政務服務清單制度,醫保政務便民服務延 伸至鎮(街道)為民服務中心、村(社區)便民服務中心。繼續 做好醫保電子憑證、“江蘇醫保云”宣傳推廣,落實門診費用跨省 直接結算。(責任單位:市醫保局)
67.推進項目用地分類保障機制。對列入年度全市重點重大 項目予以應保盡保,對符合現代產業發展方向的先進制造業、 現代服務業等項目用地予以優先保障,結合區域功能布局對科 技研發項目用地實施精準保障。推進差別化供地,實行彈性出 讓政策,降低企業用地成本,優質項目享受工業用地最低保護 價和不低于所在地級別基準地價 70%的政策。(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68.推動土地高效利用。以“畝產論英雄”為用地導向,積 極騰退低效用地,著力盤活存量建設用地,大力實施城鄉建設用 地增減掛鉤。鼓勵建設高標準廠房,提高土地產出效益和用地效 率。(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各 鎮街園區)
69.優化水電氣網等公用事業服務。推行供電、水、氣、網 絡等市政接入全過程集成服務和全程協辦服務。清理報裝過程中的附加審批要件和手續,加快實現報裝、查詢、繳費等業務全程 網上辦。優化外線施工辦理流程,對涉及的工程規劃許可、綠化 許可、路政許可、占掘路許可、物料堆放許可等環節實行并聯審 批,探索實行接入工程告知承諾制。貫徹落實水電氣網外線工程 免審批、限時辦結的實施細則。(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局、市公 用事業局、市供電公司、市住建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公安 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城管局、江陰移動)
70.實施園區“開門接電”服務。在工業園區內,推進電網 規劃與城市規劃深度融合,打造區域電網規劃和國土空間規劃“一 張網”。推行由園區提供基礎通道(管溝、管廊、管孔等),供電 公司負責電氣設備接入,打造園區“開門接電”服務。(責任單位: 市供電公司,有關工業園區)
71.提升電力報裝辦理和行政審批效能。出臺電力接入行政 審批考核評價辦法,明確并聯辦理、限時辦結考核要求。建立政 務平臺信息共享機制,推動客戶辦電信息、工程審批信息互通共 享,提升辦理效率,進一步提升“獲得電力指數”。(責任單位: 市行政審批局、市供電公司)
72.提升用水報裝辦理和行政審批效能。實施“容缺受理”, 在主要申請材料齊全的前提下,如果提交的申請材料中非關鍵性 材料存在缺陷、瑕疵,需要補正或撤換的,啟動容缺受理,申請 人在約定期限內補交所缺資料。容缺力度與企業信用掛鉤。(責任 單位:市公用事業局、江南水務)
73.提升用氣報裝辦理和行政審批效能。無外線工程且具備 直接裝表條件的項目,報裝手續簡化為申請受理、裝表驗收 2 個 環節,辦結時間不超過 4 個工作日;有外線工程項目,報裝手續 簡化為申請受理、現場勘查、方案編制、裝表驗收 4 個環節,辦 結時間不超過 30 個工作日,其中外線審批(規劃、市政道路、園林綠化、電信、移動等)不超過 5 個工作日,泄漏報警儀安裝不 超過 3 個工作日。(責任單位:市公用事業局、天力燃氣、市自然 資源規劃局、江陰電信、江陰移動)
74.落實金融風險防范處置機制。堅持“分層分級、屬地負 責、一企一策、協同聯動”的原則,深入排查企業風險隱患。個 性制定出險企業處置方案,采取支持發展、兼并收購、資產轉讓、 組建銀團、債務重組、破產重整、司法強制清算等多種手段方式, 穩妥化解企業金融風險,逐步消化風險企業存量,營造良好的金 融生態環境。(責任單位:市工信局)
75.提升中小微企業融資便利度。提高科技類貸款對科技型 中小企業、新型研發機構、海外人才創業企業和知識產權質押企 業的支持力度。推動金融機構落實小微企業貸款階段性延期還本 付息政策,加大小微企業信用貸款支持力度。優化再造對中小微 企業的信貸發放流程和模式,推動線上服務、“不見面”審批等便 捷信貸服務。(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人行 江陰市支行)
76.支持金融機構拓展新型融資服務。支持金融機構創新金融信貸產品,推動保險公司在風險可控情況下,為小微企業提供 靈活的銀行小微企業貸款保證保險產品。(責任單位:江陰銀保監 組、人行江陰市支行)
77.強化金融服務實體經濟。引導推動各金融機構用足用好 信貸資源和金融政策,加大對實體經濟的支持力度,增強金融支 持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集群、重點區域的精準性、有效性。 (責任單位:人行江陰市支行、江陰銀保監組)
78.降低企業融資成本。鼓勵各銀行機構通過壓降成本費率, 加大對企業的支持力度,鼓勵銀行機構發放中期流動資金貸款, 減少企業轉貸頻率,降低融資綜合成本中的轉貸成本。支持金融 機構創新開發金融產品,滿足企業融資需求。通過組織召開專場 政銀企對接活動,針對企業的融資需求,組建銀團聯合授信,提 高金融服務效率。(責任單位:市工信局、人行江陰市支行、江陰銀保監組)
五、加強司法保障,營造更加穩定的法治環境
79.嚴厲打擊破壞營商環境犯罪行為。堅持對破壞營商環境 犯罪“零容忍”,依法嚴厲打擊強攬工程、強買強賣、暴力討債、 串通招投標、破壞生產經營等影響企業發展和項目建設的犯罪行 為。(責任單位:市法院、市公安局、市檢察院)
80.嚴格執行產權保護司法政策。全面依法平等保護各種所 有制經濟產權和合法權益。嚴格區分經濟糾紛與經濟犯罪,依法 慎用刑事強制措施。健全涉產權冤錯案件有效防范和常態化糾銷機制。強化善意文明執行理念,嚴禁超標的查封、亂查封,建立 健全查封財產融資償債和自行處置機制。加強對數字貨幣、網絡 虛擬財產、數據等新型權益的保護,充分發揮司法裁判對產權保 護的價值引領作用。(責任單位:市法院)
81.依法懲治各類侵犯產權行為。堅持懲罰犯罪與追贓挽損 并重的原則,打擊針對企業家和嚴重危害民營企業發展的違法犯 罪行為,全力追繳、及時發還贓款贓物,最大限度減少企業經濟 損失。(責任單位:市法院、市公安局、市檢察院)
82.平等保護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妥善審理股東知情權、 公司決議、損害公司利益責任糾紛等公司糾紛案件,保障有限公 司中小股東合法權益。審慎認定公司解散,穩定市場主體的保有 量。妥善審理各類商事合同案件,促進疫情常態化防控背景下中 小微企業的穩定發展。(責任單位:市法院)
83.實現糾紛多渠道、“一站式”解決。推進商會商事調解 中心等各解紛平臺實質化運行。進一步優化訴前調解程序。創新 司法確認現場確認機制。建設完善法院在線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平 臺。加快推進“最多跑一地服務零距離”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工作 體系建設,推動使用非訴方式化解矛盾糾紛。(責任單位:市法 院、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工商聯)
84.提升司法效率和便利度。推動訴訟服務體系高品質運行, 積極提高網上立案比例,深化跨域立案和跨域訴訟服務改革。完 善集中送達機制建設,推進企業司法文書送達地址承諾確認工作,積極提高電子送達率,完善送達平臺功能,拓展電話、電子郵件 等送達途徑,規范郵寄送達流程,進一步提高送達質量和效率。 (責任單位:市法院)
85.完善辦案影響評估機制。在辦理民營企業及其經營者、 管理者、技術骨干等關鍵崗位人員涉罪案件中,充分調查了解企 業運行狀況,研判對企業可能造成的負面影響,慎重選擇辦案時 機和方式。積極穩妥拓展不起訴裁量權,充分適用認罪認罰從寬 制度,使更多涉企輕罪案件在檢察環節依法得到輕緩處理。建立 健全以合規化建設為核心的民營企業違法犯罪預防機制,強化“訴 防結合、標本兼治”的工作模式。充分利用涉企案件影響評估、 刑事風險提示函、檢察建議,督促企業改進風險內控制度。(責任 單位:市法院、市檢察院、市公安局)
86.壓縮民商事案件審理周期。深入推進民事訴訟程序繁簡 分流改革,持續推進“分調裁審”機制改革,積極探索繁簡甄別 分流機制,實現“簡案快審、繁案精審”,提高民商事案件審理 效率。(責任單位:市法院)
87.暢通企業破產退出渠道。深入推進制度化破產審判,建 立企業破產處置協調聯動機制。推進破產案件依法高效審理,健 全完善企業退出機制。建立破產案件預重整制度,有效發揮重整 制度挽救困境企業的功能,提高重整效率,實現庭外重組與庭內 重整制度對接。(責任單位:市法院)
88.進一步完善財產保全工作機制。充分利用執行查控系統實行網上保全,提升商事糾紛案件財產保全工作效率,保護市場 主體合法權益。切實貫徹善意文明理念,依法審慎采取財產保全 措施,避免惡意保全、超標保全,將財產保全對企業生產經營的 影響降到最低。(責任單位:市法院)
89.創新知識產權保護方式。實行最嚴格保護,對情節嚴重 的惡意侵權行為實施懲罰性賠償,在賠償數額之外支持對當事人 主張的合理開支進行單獨計算,提高知識產權侵權成本。對于生 產商、制造商等侵權源頭領域的侵權行為,具有重復侵權、惡意 侵權以及其他嚴重侵權情節的,依法加大侵權賠償力度。實行知 識產權糾紛案件專項繁簡分流改革,提升知識產權保護效能。(責 任單位:市法院)
90.完善數字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實施知識產權領域以信用 為基礎的分級分類監管,完善證據披露、證據妨礙排除和優勢證 據規則。(責任單位:市法院)
91.加大司法公開力度。提高庭審公開率、裁判文書上網率、 及審判流程信息公開率。全面開展民商事案件繁簡分流工作,簡 化速裁快審案件訴訟程序和法律文書,壓縮各環節的審理周期, 加快推進在線保全,提高保全流程在線辦理的比例。(責任單位: 市法院) 92.提升執行質效。落實“一次性有效執行”“執行案件節 點管理”等工作制度,推進簡案快執、難案精執。加強執行查控 系統建設,推動擴大和完善與相關部門的聯動機制,提升執行質效。進一步規范執行行為,嚴格控制執行工作各環節時間節點, 嚴禁超標查封,最大限度減小執行工作對企業正常運營影響,切 實維護企業家合法權益。(責任單位:市法院及市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93.探索非現場執法。完善《“非接觸式”執法工作規范》, 指導鎮(街道)綜合執法局推廣實施“非接觸式”執法,進一步 規范行政執法從傳統方式向現代化、智能化執法的創新轉變,提 升行政執法效能。(責任單位:市城管局)
94.探索柔性執法。全面實施《江陰市涉企輕微違法行為不 予處罰、一般違法行為從輕、減輕處罰清單》,適時進行動態調整。 對于不予行政處罰的,除責令改正外,通過批評教育、指導約談 等措施,促進經營者依法合規開展經營活動。(責任單位:市司法 局,各有關執法部門)
95.規范涉企收費行為。及時調整發布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 目錄清單、政府定價經營服務性收費清單。規范行政審批中介服 務、行業協會、商業銀行收費,以及民生類收費行為和各項惠企 政策落實情況。(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發改委,各行業主管單位)
96.落實企業家參與涉企政策制定機制。涉企政策制定過程 中,充分聽取企業和行業商會(協會)意見,暢通企業家提出意 見訴求的渠道,支持企業家有序參與制度建設。(責任單位:市發 改委、市司法局、市工商聯及市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97.暢通政企溝通渠道。充分利用網上政務平臺、企業微信 群、民營企業發展論壇等政企溝通平臺,健全暢通便捷的政企互 動機制。建立健全定點聯系、定期走訪、調研座談等常態化政企 溝通機制。加強對民營企業和企業家的宣傳報道,定期選樹先進 典型,引導企業家比創新、比責任,弘揚江陰企業家精神,為產 業更高端、創新更澎湃的江陰凝聚智慧和力量。(責任單位:市工 商聯、市委宣傳部)
98.規范執法行為。深入推進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 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落實,組織開展落實 情況抽查。(責任單位:市司法局)
99.加強法律服務。深化推動“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 精準”的現代化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探索以網絡平臺為統領, 推動“實體+熱線+網絡”三大平臺融合創新發展。以精準服務企 業為重點加強市場環境建設,統籌法律服務資源,持續開展“法 企同行”等活動。探索以“政府購買服務”的形式,推進公共法 律服務向項目化、社會化方向發展。(責任單位:市司法局)
100.深化公證領域改革。深化流程再造,拓寬“最多跑一 次”公證范圍,實行彈性工作制,推行公證事項告知承諾,優化 服務模式,拓寬線上公證,運用電子存證平臺助力企業知識產權 保護、升級防范金融風險的“區塊鏈+電子公證賦強”、推廣“惠 企碼上通”等特色服務產品,指向性滿足企業各類公證需求,提 升企業公共法律服務獲得感。(責任單位:市司法局)